截至本文撰写时, 英国首相特蕾莎·梅放弃了在下议院进行灾难性投票的决定(当然,欧洲法院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发布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宣布英国可以自愿撤销脱欧),而这项条约仍悬而未决。
抛开政治权宜之计和条约谈判的实用主义,我们不得不怀疑这些发展的“效率”是否真的会带来“效力”或“效果”,以及对国际经济体系的哪些组成部分而言会如此。尽管有大量公共政策驱动的改革努力(例如扩大法庭之友参与、,在贸易协定中制定更详细的环境和劳工章节,或在新机构和举措中宣布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更多基础设施融资渠道),但在一年的改革尝试中,我并没有看到任何刻意转向将 多米尼加共和国电报筛选 全球经济治理扩展到谈判桌上通常的声音之外。
同样的政治、经济、知识或社会精英正在制定国际经济体系的新规则和机构,任何地方社区磋商的轮廓实际上都留待根据各个国家的政治支持和国家机制来实施。在很大程度上,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无休止的嘈杂声音可能会妨碍达成任何最终条约文本或明确的体制决定(例如亚里士多德版的极端民主暴政)。但在很大程度上,这种“一切照旧”的做法仍然像如今经常听到的许多赞歌一样令人不安(例如,见此处、此处、此处),这些赞歌旨在为当地社区建立某种磋商程序,以描绘一个“更具包容性”的国际经济体系。当地社区的声音被各自国家“听到”就足够了吗?还是国际经济体系的新规则和改革机构也应该开始确保各国确实在倾听?
一旦以某种方式“征求”了社区的意见,那么(希望是客观的、基本非政治化的) “反馈回路”在哪里呢?它能让当地社区真正了解国家在改革国际经济条约、决定和机构方面的最终决策过程。 |